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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第****222026XG****690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付华 |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地(自用住房) |
| 建设位置 | **县**乡五梁村2组 |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7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县**乡五梁村2组付华自建房用地勘测定界图。 宅基地面积280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60、附属房占地40、庭院面积80)。 四至界畔:东:与轮坎相邻。南:与轮坎相邻。西:与社道公路相邻,水沟外5米为界。北:与空坝相邻。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用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