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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第****222026XG****659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李明政 |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地(自用住房) |
| 建设位置 | **县**乡百花村3组 |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7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县**乡百花村3组李明政自建房用地勘测定界图。 宅基地面积209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20、附属房占地30、庭院面积59)。 四至界畔:东:与耕地相邻。南:与耕地相邻。西:与李志文住房相邻。北:与耕地相邻。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用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