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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污泥与固体废物**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污泥与固体废物**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园区内南庄镇南庄一村村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综合楼(含食堂、宿舍)、综**泵房、中水处理车间等;环保****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事故水池等。主要建设内容增加中水处理车间,其余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企业于2025年12月编制《**市污泥与固体废物**化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验收前)》并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26年1月19日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号码:****0883MA9GFT8ROE001V),并将《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验收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链接:
https://pan.**.com/s/1f0pxARGNFwV5tN0-vHzf1g 提取码: gfc8
联系人:盛经理
联系电话:188****663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