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6〕197号
关于轩润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复核修正批前公示的通告
轩润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正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规划方案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轩润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总部项目
三、项目位置:**市**区荷城街道照明路以北、恒昌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入件,现经批后复核,相关指标修正如下:轩润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总部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5383.7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5331.0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26216.57平方米,基底面积7647.58平方米,容积率1.70,建筑密度49.71%,绿地率10.30%,配套停车位76个,其中地下停车位0个,地面停车位76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该项目批后复核后相关建筑单体指标修正如下:
厂房一,3层,建筑面积14371.87平方米,计容面积15002.08平方米,基底面积4431.25平方米;
厂房二,3层,建筑面积10659.18平方米,计容面积11214.49平方米,基底面积3216.33平方米。
地下消防泵房、水池,负1层,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计容面积0平方米,基底面积0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25331.05平方米,计容面积26216.57平方米,基底面积7647.58平方米。
经审核,轩润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总部项目批后复核后建筑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8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