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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1个工作日(从2026年6月22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175。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变更事项 |
| ****至**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 |
******管理中心 |
**岛与长峙岛之间 |
交通运输用海-**用海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
2.7915公顷 |
至2056年11月27日 |
立体分层设权,调整用海空间范围 |
****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