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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18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一: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 请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公司关系,但有不同独立法人),能否组成一个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答:可以。
二、招标人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工期要求修改为:840****示范区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峡州大道53号2栋
联 系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0717-****67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窑湾街道发展大道97****基地4栋A座4楼
项目负责人:杨玉娇
联系电话:159****6318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市**大道93号
电话:071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