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强我县地名文化保护传承,规范地名命名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彰显**深厚历史文脉与地域特色,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现对****、改扩建的街、路、巷、桥梁以及公园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地名名称,欢迎广大居民群众、文化爱好者、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征集地名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范围为**县**规划及**、改扩建的街、路、巷、桥梁、公园(具体点位、区位走向、建设概况详见附件)
三、征集要求
1.依法合规,规范严谨。严格遵循《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地名用字规范、读音准确、通俗易懂,避免生僻字、歧义字、重名及谐音不雅词汇,符合国家地名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共标识设置标准。
2.标准地名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例如:孙家沟大桥,专名为“孙家沟”,通名为“大桥”;**路,专名为“**”,通名为“路”。
3.充分体现**县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4.地名含义健康,富有新意,简洁、明快、顺口,不违背公序良俗。
5.不得以人名和外国地名命名,避免与现有地名重名、同音。
6.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7.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如:“中央广场、国际、首府、公馆、美洲、皇家、皇庭”等等。
四、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将**县**地名征集表(附件1),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中心。
邮寄地址:****广场街48号(****)
联系人:聂永拴 联系电话:0933-****011
电子邮件:****@qq.com。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为公益性征集,所提交的地名一经采用,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发布权归****所有,可进行调整、组合、优化,不另行支付稿酬;
2.投稿人须确保所提交的地名名称为原创或合规整理,无版权纠纷,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投稿数量不限,附带其来历、寓意以及文化内涵。
4.征集结束后,县民政局将联合**、住建、自然**、文旅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地名建议进行筛选、审核、论证,择优形成拟命名方案。拟命名方案将面向社会公示,无****县政府审定,正式确定为标准地名并向社会公布,纳入全县地名常态化保护与规范管理体系。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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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