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2026年上半年退出消防员符合转岗安置方案的公示
为做好我****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关于2026年上半年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应急〔2026〕48号)、《****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岗退出消防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应急〔2025〕3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市2026年上半年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选岗规则、选岗方式和量化评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3日。
转岗退出消防员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应急局或市消防救援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220
市消防救援局:****909
一、安置岗位信息
| 序号 | 单位 | 计划数 | 安置岗位 | 备注 |
| 1 | ****中心 | 1 | 事业专技 | |
| 2 | ****中心 | 1 | 事业专技 | |
| 3 | ****中心 | 1 | 事业管理 | |
| 4 | ****服务中心 | 1 | 事业管理 |
二、选岗规则
1.转岗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
2.选岗时,转岗消防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
3.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消防员确认后生效。
4.选岗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市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选岗安置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资格。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资格。
7.本规则由****、**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三、量化评分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入伍 时间 | 消防救援衔 | 文化程度 | 部队从事专业 | 安置 类别 | 量化评分明细 | 量化 评分 |
| 1 | 鲁绒多丁 | 男 | 1991.08 | 2009.12 | 一级消防士 | 服现役满12年(含)以上的消防士 | 衔级:一级消防士16分;服现役年限16年36分;个人三等功1次10分;个人嘉奖8次8分;艰苦边远地区服现役:(四类区)**省**州**县13年8个月34.166分;管理岗位任职:中队长助理5年1个月15.25分,班长6年8个月10分,副班长10个月0.833分。 | 130.249分 | ||
| 2 | 旦真严初 | 男 | 1994.12 | 2013.09 | 二级消防士 | 服现役满12年(含)以上的消防士 | 衔级:二级消防士12分;服现役年限12年24分;个人嘉奖3次4分;艰苦边远地区服现役:(二类区)**州**县6年9分,(四类区)**州**5年8个月14.166分。 | 63.16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