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报备申请单位 | **** | ||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02182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 |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勘察院 |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勘察院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请你单位及时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接受单位:****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农业农村局 王静 0772-****402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