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发电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6-18 | |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
各潜在投标人: ****的《光伏发电组件采购》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6年06月17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1、技术要求中规定4.2 安全要求(1)无辐射证明:光伏组件为常规发电设备,其工作原理为光电转换,不产生任何电离辐射,行业内无需也无标准出具“ 无辐射证明 ”。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包装、保险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为明确责任边界,明确该保险为从出厂至项目现场交货点的运输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原招标文件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4.2 中规定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3)在合同商定期限内对所有货物实施运行监督 、维修 建议:(1)调整为: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支持及启动配合,不承担现场移动、安装施工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 (3)调整为:删除“运行监督 、维修”条款,保留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该项目为每批次到货后进行验收 答:是。 5、招标文件建议明确支付方式为:电汇或6个****银行承兑汇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采用分批供货、分批结算方式,中标供应商每批次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交该批次货款金额90%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该条款将导致我方在每批次付款前需占用该批次90%的银行授信或保证金,远高于行业惯例,且与“分批供货、分批结算”的灵活初衷相悖 。建议修改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作为整个合同履行的担保。每批次货款按到货验收合格后【XX】天内正常支付,不再额外提交批次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建议允许质保金以1年期的质量保函替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