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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基地东侧防波堤延伸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东侧防波堤延伸段工程
建设地点:****社区**海域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象屿****公司
联系方式:****@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6.10~2026.7.10)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建设单位:****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