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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区同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乌沙段雨水排口截污应急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编号:****),现澄清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审定价的90%”修改为“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审定价的88%”;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要求及说明中“十二、特别说明”的“②甲供材:PE加压排水管。”修改为“2甲供材:PE加压排水管、排水提升设备及相关配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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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