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省**市**县****万头安格斯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路69号
邮 编:164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省**市**县****万头安格斯高端肉牛育种养殖项目 | **市**县 | **** | **泽文****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6.416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461.42万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建设牛舍、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牛舍13栋建筑面积52160.94m2,青贮窖4座总占地面积6368m2,干草棚2栋总建筑面积8788m2,TMR车间及精料库1座建筑3289.68m2,堆肥间1栋建筑面积2795.73m2,熟粪间1间建筑面积2796.64m2,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建筑面积43.56m2,以及综合办公区、雨污池、无害化安全井等,建成后年存栏6000头、年出栏10000头安格斯肉牛。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限定作业范围,落实表土剥离、集中存放、苫盖防护措施,及时采取拦挡、排水、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敏感期,严禁破坏周边天然林、公益林及野生植物,严控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扰动。运营期建立常态化生态监测与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植被、土壤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场区周边及道路两侧实施绿化美化,选用乡土物种构建生态缓冲带;加强场区植被抚育,定期巡查维护,及时补植修复,防范病虫害与火灾风险;规范粪肥还田,避免过度施用造成土壤生态影响,维护区域生态稳定。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牛舍采用生物发酵床技术,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青贮渗滤液收集至青贮液收集池后,定期回喷至青贮饲料表面;化验室废水、堆肥间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翻拌粪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处置;场区实行雨污分流,运动场雨污混合废水通过密闭管道独立收集,汇入雨污池(有效容积为20000m3),采用黑膜厌氧发酵工艺进行处理,发酵后产生的沼液作为液态粪肥定期施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其余未受污染的雨水经地表漫流方式排入周边环境。 场区雨污池、化粪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填埋井、熟粪间、堆肥间按重点防渗区建设,牛舍、运动场、青贮窖、精料库、干草棚等落实一般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常态化洒水抑尘;建材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作业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运营期,牛舍采用畜禽养殖生物发酵床技术,及时清粪、保持牛舍清洁、合理调配饲料、饲料中添加EM菌、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饲料及有机垫料均在厂外购买成品,厂内不进行饲料粉碎加工及垫料制备;堆肥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中表7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拆除废料分类收集,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其余合规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牛舍废垫料运至堆肥间好氧发酵,腐熟后达到还田要求进行还田,非施肥季节暂存于熟粪间;病死牛和胎盘暂存于冷藏库,定期投入厂内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安全填埋井建设及操作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消毒剂废包装、废活性炭等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雨污池沉渣与废旧发酵垫料、化验室废水等一同进行好氧堆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落实各区域防渗、防火、防雨措施,常态化维护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加强场地内雨污分流和回用,定期开展粪肥还田效果跟踪检测,及时优化施肥方案。落实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 0456—****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