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二区 | 1,050,000.00元 | 详见采购内容清单货物名称(标的名称)(百分比):94.00% | 90.9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1999 | A****1999 其他照明设备 | 详见采购内容清单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 详见《所投产品详细信息表》的相关内容 | 详见《所投产品详细信息表》的相关内容 | 1(批) | 1,050,000.00 |
兰红霞、金利红、张伟、王爱君、曹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约定金额:12,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04769[2026]00114。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50,000.00元。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金额已经达到本包件预算金额,则采购合同自行终止。
3.****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410,地址:**市金雁街道**路2号。
名称:**市城市公用设施维护所
地址:**市雒城镇**路35号
联系方式:0838-****655
名称:****
地址:**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2号(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028-****9909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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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