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接到贡水****公司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项目位于**县**乡瓦沧村,地块东临居民地,西临居民地,北临山体,南临S229省道,用地面积39178㎡。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参照《**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 竹****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6号;
5、 竹****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6]3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竹****基地地块二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1#楼生产车间1F(局部2F)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2#楼综合楼5F/-1F,总高度不得超过24米;3#****处理站1F/-1F,总高度不得超过7.5米;4#楼配电间1F,总高度不得超过7.5米;5#楼门卫1F,总高度不得超过7.5米。
规划占地面积:25145.06平方米(其中1#楼生产车间规划占地面积23268.98平方米;2#楼综合楼规划占地面积734.8平方米;3#****处理站规划占地面积490.22平方米;4#楼配电间规划占地面积451.62平方米;5#楼门卫规划占地面积199.44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32659.49平方米(其中1#楼生产车间规划建筑面积28158.64平方米;2#楼综合楼规划建筑面积3115.73平方米;3#****处理站规划建筑面积734.06平方米;4#楼配电间规划建筑面积451.62平方米;5#楼门卫规划建筑面积199.44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55165.93平方米(其中1#楼生产车间规划计容建筑面积:51427.62平方米;2#楼综合楼规划计容建筑面积2597.03平方米;3#****处理站规划计容建筑面积490.22平方米;4#楼配电间规划计容建筑面积451.62平方米;5#楼门卫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99.44平方米)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竹****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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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