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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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4月1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285590XA/2026-****2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16 发布机构: ****
2026年4月1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公司三氟新材料项目(一期)

**化工产业园,******公司厂区内

****公司

**海****公司

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占地面积为7000m2。备案包含两期建设内容,本次评价的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14000吨/年1,1,1-三氯三氟乙烷(R113a)装置(本项目14000吨/年装置与现有7000吨/年装置互为备用,不同时生产),配套建设罐区、车间、循环水池等设备设施。拟建装置以四氯乙烯、液氯、氟化氢为原料,在催化剂五氯化锑的作用下进行卤代反应,生成1,1,2-三氯三氟乙烷(R113)和氯化氢,在催化剂三氯化铝作用下,R113异构生成R113a。1,1,1-三氯三氟乙烷(R113a)产品全部作为厂区三氟乙酸装置的原料自用。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污水处理站碱洗塔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等。工艺废水进入“絮凝沉淀脱氟+MVR”设施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与真空泵废水、污水处理站碱洗塔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经调节池混合后进入“芬顿+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调节池混合后进入****公司在建一套“A2/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公司排污口DW001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循环排污水进入****公司在建“循环排污水脱氟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公司排污口DW001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氟化氢计量罐泄压气、氢氟酸储罐呼吸废气、氢氟酸装车废气经过两级氟化氢吸收塔吸收后再与催化剂制备系统废气、废催化剂水解废气一起进入2#碱洗塔处理;氯化氢吸收系统尾气进入1#碱洗塔处理;四氯乙烯储罐废气、R113a储罐废气经各自储罐配套的-15℃冷凝设施冷凝回收四氯乙烯、R113a。1#碱洗塔尾气、2#碱洗塔尾气、R113回收塔尾气经压缩冷凝后的不凝气、R113a回收塔尾气、四氯乙烯储罐废气不凝气、R113a储罐废气不凝气进入装置尾气处理系统(树脂吸附-脱附设施)处理后经过P1排气筒排放。液氯储罐泄压气、液氯卸车废气、次氯酸钠储罐废气经过液氯站配套的2级碱洗塔处理后经过P2排气筒排放。依托31%盐酸储罐废气、31%盐酸装车废气经过2级水洗+1级碱洗处理后经过****公司在建三氟乙酸乙酯装置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3排气筒排放。依托危废间废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公司在建DA002排气筒排放。

P1排气筒排放的氟化氢、氯化氢、氯气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排放标准要求,四氯乙烯、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Ⅱ时段及表2标准要求。P2排气筒排放的氯气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排放标准要求。****处理站P3排气筒废气排放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依托的三氟乙酸乙酯装置排气筒(DA001)中氯化氢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排放标准要求。依托危废间排气筒(DA002)废气中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Ⅱ时段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装置区动静密封点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通过采用密闭物料输送、定期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HCl厂界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氯气、氟化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厂界浓度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R113精馏塔高沸物、R113a精馏塔高沸物、废三氯化铝催化剂、废五氯化锑催化剂处理压滤渣、废吸附树脂、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压缩冷凝废液、三氯化铝包装内衬袋、絮凝沉淀污泥、MVR废盐、废水处理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合规处置。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站、事故水池、地下管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及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在落实以上三级防控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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