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桓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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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285590XA/2026-****6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机构: ****
2026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蠕墨铸铁大型精密专用设备研发及制造设备更新项目

**市**县**镇******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东经118.048°,北纬36.956°

******公司

******公司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项目不新增土地,在原有厂房及附属设备基础上,对电炉及造型线进行改造,原项目核心设备包含2台10t中频电炉、2台5t中频电炉、树脂砂造型线2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V法造型线4条。本次技术改造计划保留5t中频电炉1台,拆除10t中频电炉2台及5t中频电炉1台替换为新型3t中频电炉5台,改造V法造型线4条,新上铁模覆砂自动生产线1条、冷芯组合造型生产线1条,利用原有树脂砂造型线2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改造完成后,核心设备包含5t中频电炉1台、3t中频电炉5台、树脂砂造型线2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铁模覆砂自动生产线1条、冷芯组合造型生产线1条及V法自动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高铁制动盘10万片(折10000t),铁路机车制动盘2万片(折3000t),轨道交通制动盘10万片(折15000t),汽车制动盘20万片(折22000t),焦化铸件25000t,冶金铸件5000t,汽车铸件10000t,机械铸件5000t,其他铸件5000t,保持原有10万吨产能不变。

(一)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葛洲坝****公司。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葛洲坝****公司协议要求。

(二)项目铸造二车间电炉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5、DA020排放;铁模覆砂造型、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21排放;冷芯组合造型、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22排放;冷芯组合造型砂处理、铁模覆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23排放;V法造型、砂处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7排放;V法浇注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6排放。铸造一车间V法造型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1排放;V法浇注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V法砂处理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0排放。1#抛丸废气、2#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2、DA018、DA019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1相关要求,甲醛、酚类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企业应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量。厂界颗粒物、酚类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l6297—1996)表2限值要求,VOCs、甲醛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2限值。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机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炉渣、废砂、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转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规范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市孝妇河(**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省**市**区北郊镇

坐标:E117°52′58.993″~117°55′1.151″,N36°51′38.349″~36°49′1.401″

******分局

**典图****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区北郊镇,具体位置为孝妇河**区段(**路孝妇河大桥至同济路袁家桥段),河道长度约8.14km。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39890.8m2。(2)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芦苇岛修复工程116921m2、**生态岛工程21691m2、河石改善工程28763.22m3。(3)水下森林工程,包括水下森林—人工水草工程28304m2,水下森林—沉水植物工程28614.9m2。(4)水生动物投放工程,本次工程投放水生动物面积232107.2m2。(5)生态草沟工程,在陆域生态缓冲带修建生态草沟3002m。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方式,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食堂等生活用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对物料堆放进行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废气污染。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清淤底泥不进行堆存,须合规处置。弃土用于生态草沟回填。机械及车辆维修保养依托**维修点,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由维修点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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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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