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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6-16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硕冠****公司**区硕冠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cn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 1 | **区硕冠汽车拆解项目 | **市**区博临路以西、济青高速以北,在稷下街道智能装备制造工业集聚区内 | **硕冠****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5116.35m2,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购置车辆称重设备、车辆举升机、拆解平台、气动拆解工具、大型切割工具、专用拖车、解体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5万辆。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排污管道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油液抽取及危废间产生的VOCs、制冷剂回收产生的氟化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外排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II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身解体剪切、废钢铁破碎打包、安全气囊引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相关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