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995
通讯地址:达拉特****管理局三楼
邮 编:014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高端光学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 ** 省**市 达拉特 经济开发区 | **** | ******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一期工程南侧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厂房、库房及配套用房。**1座生产车间(B7),共三层,建筑面积为15000 ㎡。厂房高度21m。一层布置沉积车间、烧结车间、焊接车间、中间仓库、装卸区及预留车间;二层布置光棒车间、设备机房及预留车间;三层布置空调机房、变配电站。建成后年产光纤预制棒800吨。 |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合成工序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光纤预制棒合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纯化玻璃化废气氯化氢及氯气经碱液喷淋除氯塔+两级碱液除尘塔+碱液喷淋吸收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氯化氢及氯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办公生活区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拉运****水务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碱液喷淋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碱液喷淋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 NaCl、Na2SO4、SS等,地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盐类等,纯水制备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盐类等,则进入一期多效蒸发器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 NaCl、Na2SO4、SS等,经多效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回用,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多效蒸发器处理后无废水排放。 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经采用减振、降噪、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不合格产品、纯水制备废滤芯、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油桶、杂盐、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光纤预制棒合成工序布袋除尘器与光纤预制棒拉锥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暂存于一期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滤芯集中收集暂存于一期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 本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杂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土壤:为了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内各单元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如下: 《****高端光学新材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氯气间、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储存站、危化品库等已采取防渗漏措施,根据《****高端光学新材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氯气间、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储存站等设置围堰系统,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严格管理,保证场地的清洁程度。 本期工程**的纯化玻璃化废气处理系统、本期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防渗要求,重点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 执行。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C:\fakepath\****高端光学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