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青龙乡青龙村王家店68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 |
| 项目名称 | **省**市2026年X321港坑坞路**桥至湾子沟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15日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广****社区**路7号 | |
| 投标报价:****623.21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杜娟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7111 | |
| 项目总工:徐帅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934********0109556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区周王镇周西路(一期)改建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区周王镇周西路(一期)改建工程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开发区**路 | |
| 投标报价:****862.36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汪光琴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5442 | |
| 项目总工:仇寅生 |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2020)****0469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省**市2024年X324**渡至中溪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 |
|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大道58号 | |
| 投标报价:****430.20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军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5153 | |
| 项目总工:杨平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2017Z155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区水阳镇狸水路(水阳至裘公段)改建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和******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市****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条件”,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先生(招标人)、刘伟(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0(招标人)、0563-****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