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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6-18 16:23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单位组织编制了《****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予以答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鹤鸣路445号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兰琳/136****1044 编制单位:**亿昊泽****公司 联系人:罗露/177****9305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