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6]33号)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30万元,支持县内从事玉米、大豆或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等粮油生产并采用水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大户、******社等经营主体,按生产面积给与现金补贴,每亩补贴不超过300元;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全县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及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域内通过流转或承包土地从事玉米、大豆及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农场、**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主体经营地块必须实施水肥一体化管理,玉米、大豆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均采取密植高产栽培;本项目实施面积不低于1000亩,农业农村局将从申报主体中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实施程序
本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分为主体自愿申报、综合评审、局党组会确定三个环节。
(一)自愿申报
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综合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遴选工作组,对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集中评审。重点核查申报主体资格、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开展综合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候选名单。
(三)党组会确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对项目实施主体候选名单进行讨论审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主体基本情况(种植地块所在位置、流转或承包土地面积(附流转合同)等;
3.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且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模糊不全、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四、申报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申报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4日下午16:00
报送地址:****中心农业农村局1216室
联系人:寇春会
联系电话:03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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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