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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审批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DB12/T 598-2024)》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地块所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地块建设指标进行如下调整:将北区、南区地块容积率分别由51%、53%调整为≥1.0,北区、南区地块绿地率分别由45%、34%调整为20%。北区、南区地块建筑密度分别由33%、52%调整为≤45%。
现将****容积率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8 日至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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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gzjbdfjkflyk@t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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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