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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索引号 | ****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6-06-15 16:3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LPG新能源智能储备充装供应项目、区域环保综合检测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6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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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国****中心416A
邮编:725000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LPG新能源智能储备充装供应项目 | 安高新环发〔2026〕9号 | 2026.6.15 |
| 2 | 区域环保综合检测总部项目 | 安高新环发〔2026〕10号 | 2026.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