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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10日,我局接受了**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生态治理项目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大道(衍后村-圆山大道段)污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596-****081
通讯地址:******中队旁(324****园区内农林水局
邮 编:363118
附件:**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生态治理项目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大道(衍后村-圆山大道段)污水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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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