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拟对药品检验分析仪器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于2026年6月18日-6月26日对该项目征集参数、价格及其他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药品检验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32.8万元
四、项目需求
我单位现需购买溶出仪、旋光仪、脆碎度仪、显微镜、集菌仪各1台,上述仪器均需符合2025版《中国药典》要求。其中溶出仪、脆碎度仪、显微镜具体要求如下:
1.溶出仪:具有取样针自动升降、自动定位取样高度功能,可链接自动取样器、LIMS系统、微型打印机打印实验记录,有审计追踪功能。
2.脆碎度仪:具备打印、转速可调功能。
3.显微镜:用于微粒检测(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配备软件分析系统(具有自动测量、自动计数功能)、一套台式机(包括主机、显示器和键鼠,配置不做要求)、一台彩色打印机。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本次意向公开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本项目第五条第(七)项查询截图。
(二)反馈方式
网上发送。****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单位邮箱:****@163.com。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4****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