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中央第二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以棚室改造为主,特制定本遴选通知。
一、总体要求
县级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牵头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中央第二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园区,提升园区效益,带动能力,促进我县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
二、遴选主体及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县域内产业基础好、诚信经营和******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实施主体有需求、有能力做好该项目。
三、遴选实施程序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分为自愿申报、资料初审、公示确定、结果备案4个标准化流程,全程留痕、依规推进,如遇报多,经过专家评审。
(一)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合格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按规范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并在****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资料初审
主体****农业农村局遴选工作组,遴选工作组对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重点核查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内容真实性、方案可行性、资质合规性。对资料齐全、符合基础申报条件的主体纳入候选名单。
(三) 综合评审
如遇****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相关****小组,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开展综合评审。评审小组集体评议、独立打分、汇总排名,结合项目整体落地需求,择优确定拟入选实施主体。
(四)公示公告
对拟遴选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在官方政务平台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收到的异议问题,由遴选工作组核查核实,经查属实、不符合承接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结果备案与正式授任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印发遴选结果文件,完成工作备案。通知入选主体启动项目筹备工作,签订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责任,压实属地实施责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XX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
2. 主****园区所在位置、种植面积、基础设施情况、效益、示范带动、获奖情况等);
3.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模糊不全、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五、工作时间安排
1. 申报阶段: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3日;
2. 初审核查阶段:2026年6月24日;
3. 评审公示及结果确定阶段:2026年6月27日前完成。
联系人:刘齐川
联系电话:0314-****833
附件:2026提升项目申请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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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2026年中央第二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
| 基 本 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6年中央第二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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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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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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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员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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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现有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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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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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周期 |
2026年年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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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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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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