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 ****人民法院司法寄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司法寄递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 **** | **,**市,**区,**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通澜路39号天****基地一期C座2层202 | 911********602670H | 022-****0225 | 1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 类型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服务类 | ****人民法院司法寄递服务项目等 | **市 | 依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杨光,吕希银,张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双方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数额,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10****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22-****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022-****8225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邮政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法院专递方式送达”的相关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
****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寄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0549).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