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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县**镇**村村庄规划(二期)》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次公告内容仅作规划征求意见用途,最终成果以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批复成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6年6月19日----2026年7月20日。
公告地点:**村公告栏、****公告栏、****政务公开网站。
联系地址:**镇神**大道1号
联系单位:**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2006
****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