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蕉**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18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嵛山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5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蕉**闽东中路33****科技馆****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18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6 09:00:00,更正为:2026-07-06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26 09:00:00,更正为:2026-07-06 09:0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5.采****政府采购政策: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现更正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 107-(1)是否允许中标将本项的主体、关键性作进分包:采购包1:分包例40%,分包履的内容:儿童桌(小班)、儿童桌(其他班)等家具及玩具。现更正为“采购包1:分包例40%,分包履的内容: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比例不低于投标总价40.00%或以上的产品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须提供有关所投产品比例不低于投标总价40.00%或以上的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补充招标文件中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如下: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现延至2026年7月6日上午9: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无
名称:****
地址:****开发区嵛山路2号
联系方式:138****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蕉**闽东中路33****科技馆****中心
联系方式: 0593-****1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0593-****186
****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