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20千伏鹤洲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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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220千伏鹤洲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白蕉镇昭信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拟建设220千伏鹤洲牵引站至220千伏斗湾站2回220千伏线路,**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3.2千米,**22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32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240平方毫米,电缆截面采用1×2500平方毫米。本工程电缆通道按单回、双回埋管形式建设。本工程**电缆线路拟采用FY-YJLW03-Z-127/220 1×25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220kV架空线路导线选用1×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线路共使用12基杆塔。 |
| 环评机构 | ****地质局****大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