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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7时40分许,在******公司防水防腐保温施工项目(**市高****社区2组)污水处理池的附属浮渣池内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件,造成1人死亡。
****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及疑似生产安全事故先行统计上报的有关规定,已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对该起事件情况进行了录入。
事故发生后,**区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分局、区住建局、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调查取证与分析认定。经调查组综合研判,认定该起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人民政府呈报了《**螺溪******公司“3﹒23”人员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现拟对该起事件予以统计核销,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4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起事件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或意见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受理单位:****管理局
联系电话:0817-****001
联系人:张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