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练功场电教室设备购置项目(电教室桌椅)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
**北站练功场电教室设备购置项目(电教室桌椅)(项目编号:****),****小组评审,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排序 |
| 1 | **** | 1 |
| 1 | 中景智链****公司 | 2 |
二、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1:******公司代理的供应商******公司无法提供品牌信息,不满足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3.1.4:“(3)产品符合商品描述要求:提供的产品应包装完好,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采购价格为货物制作、运输、安装,并达到验收要求的包干价格。在报价资料中,须注明品牌信息,保证产品质量。如物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将不能成交。”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4日,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广场北侧
联 系 人:姚庆勇
电 话:159****04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0531-****8204
电 子 邮 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