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所、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年度检查相关工作文件规定,****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经学校自查自纠、属地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市级统筹抽查复核,现将本年度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一、年检总体情况
****学校557所,经综合评定:年检合格414所、基本合格99所、不合格13所、正在注销及已注销30所、审批办理未满一年1所。
二、学校分类年检数据明细
1.校外培训机构:共检207所,合格161所、基本合格14所、不合格3所、准备注销及已注销28所、审批办理未满一年1所。
2.****学校:共检10所,合格10所。
3.民办幼儿园:共检340所,合格243所、基本合格85所、不合格10所、正在注销及已注销2所。
三、相关说明
1.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检合格的机构,准予继续办学;年检基本合格的机构,需按照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并复核通过后方可正常办学;年检不合格及逾期未参检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坚决取缔违规办学行为。
2.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机构办学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实名举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本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具体年检合格、整改、注销机构详细名单及对应结果,详见本公示附件。各民办教育机构要以本次年检为契机,对照问题短板全面整改,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办学规范,持续提升办学质量,筑牢安全办学底线,规范办学行为。
2.**市2025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汇总表 (公示版本)
监督邮箱:****@163.com
监督电话:****988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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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