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中国电**电十四局
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B4标项目经理部钢筋直螺纹套筒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
使用人: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B4标项目经理部
中国﹒**﹒**
2026年6月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因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 B4 标项目经理部采购需要,我单位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 年6月23日 10:00 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 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 年6月22日10时00分前(**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 2026 年6月22日 10 时 00 分前(**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加急标书代写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2 |
直螺纹套筒 |
Φ28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3 |
直螺纹套筒 |
Φ32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4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丝 |
| 5 |
直螺纹套筒 |
Φ32 |
个 |
50000 |
正丝 |
| 6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丝 |
| 小计 |
/ |
/ |
/ |
300000 |
注:以上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 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较 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 500 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 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报 价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 5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时间截止时间将**5分钟。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才算有效竞价。加急标书代写
2、竞价截止时间:2026 年6月23日 10:00 前(**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工字钢及钢板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询价人供货完成。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须按询价人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3、交货地点:环北部湾施工 B4 标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甲方负责卸车。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JGJ 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171-2005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的要求,若相关标准更新,则以最新的相关技术指标为准。
(2)对于所供货物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货物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货物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5、质保期:6 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第四章
7、付款比例:本次材料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付款周期 3 个月,材料供到达询价人物资仓库,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询价人要求开具与所供货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新税率执行),双方约定采取一票制结算,询价人于结算开票后 9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80%,次月支付 17%,剩余的 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6 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8、验收方式
(1)、货物发运时应随车携带一份发货清单、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证明书、外观、质量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买****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2)、报价人应按约定分批进行供货,如供应的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取样检测不合格,竞价人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竞价人造成损失。
(3)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
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二章报价函格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0、其他(若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竞 价 采 购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om)和中国电**光采(http://bid.****.cn)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工程局****事业部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凉亭中路 673 号中国电建科研大厦
****公司 B 座 10 楼 1001 室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刘瑶
电 话:135****5725
电子邮箱:****@qq.com;
使 用 人: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
B4 标项目部经理部
地 址:**省****垌镇环北部湾 B4 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周育浩;
电 话:****747949;
电子邮箱: ****@q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
电 话:135****5725
电子邮箱:****@qq.com
八、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
向****纪委办公室(0871-****0130)提出投诉。
****
2026 年6月18日
第二章 报价函
中国电**电十四局
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B4项目经理部
钢筋直螺纹套筒采购报价表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综合交货单价 (元/个)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 2 |
直螺纹套筒 |
Φ28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 3 |
直螺纹套筒 |
Φ32 |
个 |
50000 |
正反丝 |
||
| 4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丝 |
||
| 5 |
直螺纹套筒 |
Φ32 |
个 |
50000 |
正丝 |
||
| 6 |
直螺纹套筒 |
φ25 |
个 |
50000 |
正丝 |
||
| 小计 |
/ |
/ |
/ |
300000 |
报价说明:
交货地点: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B4标项目经理部(**省**市****垌镇**一队)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综合含税交货单价和含税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如果报价表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综合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材料价、工厂检验、装、卸车费、运输费、
技术文件费(产品企业标准、试验记录与报告等)、技术服务费(原材料质量检测等)、
保险费、中间仓储费、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监造或检测条件发生费用及检测费用、合理利润、所有税费等。
3.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为固定/浮动单价。
4.报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所列的材料型号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单价
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
5.竞价有效期:90 日。
6.结算及付款方式:本次材料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付款周期 3 个月,材料供到达询价人物资仓库,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询价人要求开具与所供货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新税率执行),双方约定采取一票制结算,询价人于结算开票后 9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80%,次月支付 17%,剩余的 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6 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报价单位业务联系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买方:
使用项目名称:
地址: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邮 编: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遵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买方、卖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所需的【****】
采购供应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照履行。
一、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按时向卖方下达生产、供应计划,对卖方提交的当月货物供应数量和金额结
算单进行审核和签认;
1.1.2、负责向卖方按期结算并支付货款;
1.1.3、买方应协助卖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批件;
1.1.4、根据卖方违约证据和索赔资料,向卖方提出索赔、拒绝支付货款或终止合同。
1.1.5、负责与卖方联系货物批次供应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
责与卖方进行上月到场货物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上报买方等工作;
1.1.6、根据需要,****工厂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和参加检验、试验等有关合同货物质量和供应的监督工作;
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负责按照供应计划及时向买方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1.2.2、按要求向买方提交有关合同履行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并应任命一名卖方代
表,授予他在按照合同代表卖方工作时所必需的一切权力;
1.2.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供应和售后服务;
1.2.4、按时与买方联系办理所提供货物供应、现场交接验收、月度供应的结算统计
和签认工作;
1.2.5、按时向买方提交符合买方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1.2.6、具有要求买方按期付款的权利。
二、供货范围及签约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汇总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综合交货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单位 |
(元) |
(元) |
|||||
| 1 |
直螺纹套筒 |
Φ25(正反丝) |
个 |
50000 |
|||
| 2 |
直螺纹套筒 |
Φ28(正反丝) |
个 |
50000 |
|||
| 3 |
直螺纹套筒 |
Φ32(正反丝) |
个 |
50000 |
|||
| 4 |
直螺纹套筒 |
Φ28变Φ32 |
个 |
50000 |
|||
| 5 |
直螺纹套筒 |
Φ25(正丝) |
个 |
50000 |
|||
| 6 |
直螺纹套筒 |
Φ28(正丝) |
个 |
50000 |
|||
| 7 |
直螺纹套筒 |
Φ32(正丝) |
个 |
50000 |
|||
| 小计 |
300000 |
||||||
| 税率 |
13% |
||||||
| 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增值税金额(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交货地点 |
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B4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甲方指派的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
2.1 本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本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约定的预估数量发生偏差时,乙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 本合同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价,税率为13%(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原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原报价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2.3 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为到工地车板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运输损耗、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4 道路运输增加费用问题:因产品运输需要办理有关手续或因运输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无权因运输相关事项或问题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5 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三、合同数量及计量方式:1.合同所列数量为参考数量,乙方以甲方下发的订货单为依据备货,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合同价格有影响的因素,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计量方式:个
四、供应货物价款结算期限、结算程序、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1.材料价款的结算:本合同价款支付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货款支付:甲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开具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甲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比例滚动支付乙方货款。
3.结算月后次月向乙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月),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及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取一票制结算。
3.1开票信息:
开票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甲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电话:
3.2付款方式:甲方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涉及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乙方与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的,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直螺纹套筒质量应满足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标准有关要求;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在投入使用前甲方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将所有批次的产品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一律承担。
1.进场的产品批号必须与随车的质量检测报告一致。
2.乙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分送甲方及其指定的其他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3、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合同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甲方有权与乙方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六、供货计划与到货时间1.乙方以甲方使用人定货单为依据备货,甲方使用人每月25日报下月用量计划。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
2.到货时间:订货单(书面或电话通知)当天算起3日内到货。
3.乙方应对上述货物进行适当及合理的包装,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以满足该批货物多次搬运、装卸的要求,每件货物需张贴及标注唛头信息。由于包装不良及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前引起货物的锈蚀、损失、丢失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对货物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和质量要求。不应该存在货物因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工艺粗糙、检验缺漏而造成的缺陷,乙方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
2.质量保证期:
按单批次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设置,每批次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缺陷,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1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直接扣除相应的费用。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与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仓储、培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相关服务。
6.乙****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乙方不得以为任何形式及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的费用。
八、货物运输、交付及其风险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货到工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产生的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予以协助和配合。甲方负责协助和配合。
2.在交货过程中造成自身、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若因甲方人员造成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由乙方承担其责任。
3.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后,产权转移至甲方,此后货物风险由甲方承担,但系货物质量问题除外。
4.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保险费包含在本合同综合交货单价内。
5.乙方运输车辆返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个计量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执行。
3.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质量证明书需加盖鲜章,复印件加盖乙方印章后交甲方。
4.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受潮、变质或现场货物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退出现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货物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甲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三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到场取样。甲乙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乙方可先行供应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甲方工程正常施工。
6.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乙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否则,视为同意甲方的清点的合格数量。
十、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内的供应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由于乙方所供货物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工作联络1.为方便工作衔接,甲乙双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业务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甲方业务代表负责对货物需用计划汇总并向乙方下达货物供应计划,每批次货物供货时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业务联系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上月到场货物型号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结算等相关工作,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甲方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业务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业务代表负责货物运输、卸货、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乙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要求参加的相关协调会议。
2.乙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通知及送达
乙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甲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省****垌镇**一队水电十四局环北B4标项目部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3.1双方确定的以上地址及联络方式为双方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收、发货外的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在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各类文件均按以下约定视为送达:
3.1.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或者未能实际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1.2直接送达的,被送达人在送达回证或函件上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1.3任何一方的上述送达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送达信息所做出的联络和通知应视为有效。
十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1.乙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乙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甲方、乙方自身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在遵守甲方现场相关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卸货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视为情况同意在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每延期5天(日历天)收取延期交货金额总价的1%,不足5天以5天计算。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交货期五天时,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此时乙方除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所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
3.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
4.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对乙方综合考察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乙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间)接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对此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
5.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并处以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6.赔偿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7.乙方有腐败行为的,按相应法规执行。
8.乙方对赔偿或违约金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能影响合同项下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做好收货前的准备和接收人员的安排。货到工地后甲乙双方授权的验货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办理验货手续。
2.甲方为确保货物供应在质量、时间上满足要求,将对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实施监控,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各方授权人签字(盖章)的供应计划表、结算单、交货(收料)单及工作联系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在供应过程中乙方出现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应不及时,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组织供应,产生差价部分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一方提出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6.凡****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乙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十五、合同变更及修改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2.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条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六、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与分包。
十七、索 赔1.如果乙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须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如果供应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相应**所更换或修复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3.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乙方接受。
4.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供应延迟赔偿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时出现下列情况。
1.1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货物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1.2交货地点发生错误,非乙方原因除外。
1.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满足竞标文件或合同要求。
2.发生上述供应延迟时,乙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甲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违约金。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的其他厂家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相同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十九、税 费1.按中华人民**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乙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按最新税率执行。
3.如乙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乙方应在3日内通知甲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4.如甲方与乙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乙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5.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乙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6.乙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二十、不可抗力1. 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 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5.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暴风雪、雷击、叛乱、破坏、动乱以及甲乙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均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乙方可和具体使用货物的项目单位先行协商,若协商时间超过60日未达成一致,乙方应与甲方再行协商。
2.如甲乙双方在30日内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公司****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独立法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争议解决地点及解决方式)
3.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执行,合同双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执行。
二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合同的终止
1.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2.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1.3.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技术文件。
(4)如果乙方货物检验或试验不合格。
2.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
3.如果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单位部门提出停止或限制乙方向使用人供应合同货物。
4.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二十三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二十四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现行规定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之日起生效。
|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0871-****1997 |
| 传真: |
传真: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
廉政责任书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上级给予乙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公司和其****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