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秋季开学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6.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 兼投不兼中 现修改为 兼投兼中 ;
2、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技术响应(关键性技术指标)/客观项 主观分 现修改为 客观分 ;标书代写
3、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技术响应(一般性技术指标)/客观项 主观分 现修改为 客观分 。标书代写
4、原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实质性条款/3、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且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30%。(2)进度款:货物全部到位且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70%。(3)尾款:项目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收到发票后5 个工作日内,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付款至合同总金额(以实际结算审核价为准)100%。
现修改为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30%。
(2)中标人把货物全部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学校接收确认资料后,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50%。(该笔款项将于2026年财政预算批复后按实际支付)
(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签字验收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结算,双方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17%。
(4)中标人开具结算总金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保证期间)为5年,采购人在收到保函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3%合同价款。****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银行保函失效或无法兑现,中标人应立即向采购人支付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每笔费用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已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但因财政审批等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到账的,不视为采购人延期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人应表示理解,且不能据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6)最终以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请****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海甸岛三西路15号
联系方式:0898-****3139
名称:****
地址:**市海甸五西路28号**大厦
联系方式:0898-****0519,****0512,****3985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898-****0519,****0512,****3985
****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