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施工(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受****、****公司委托,对**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6月18日15时00分在**市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施工(二次)
2.建设地址:**境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9个乡镇388个行政村489.82公里的供水管网更换改造,乡镇水厂出厂及入村智能水表的安装等。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工期:540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6648.22 元;
7.工程质量: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定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15时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47074C
中标价:****0815.15元
项目经理:卢杨峰
证书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93170
工期:54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6月19日-2026年6月22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卢慧英、刘政寅
联系电话:155****0878、166****2209
地 址:**省**市**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
邮箱:****@163.com、****@yeah.net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克玉
联系电话:166****5720
地 址:**省****原区建设西路198号院B座12层10号、11号
邮箱:****@126.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52****7096
地 址:**省**市**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