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婺**绿色停车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建****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招标项目编号:****/平台自动生成编号
采购人:****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供货及服务期限 |
数量 |
| 1 |
婺**绿色停车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服务 |
详见招标需求 |
项目建设供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运营服务期限:项目建设完成后转入运营期,运营服务期为10年,五年一签,除连续3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外,五年到期后自动续签五年。 |
1家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09:00止标书代写
六、投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四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开标。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09:00开始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四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开标。标书代写
九、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39)。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09
地址:**市婺**白龙桥镇万泰奥特莱斯C座11楼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贾健美
联系电话:151****9130
地址:**市婺**金地路469号腾马产业园A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