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5处商业房产招租公告
| 标的名称 |
****公司****公司5处商业房产招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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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24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简介 |
**五处商业房产出租,具体详见子资产情况。 |
| 资产数量 |
—— |
二、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公司****公司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549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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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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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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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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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注册地址 |
**县梅城镇溪口大街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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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滕飞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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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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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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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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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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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619881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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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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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公司房屋出租情况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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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6-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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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 |
| 下载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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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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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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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每个租赁标的仅限一家承租方商业使用,不得 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房屋出租合同》,自觉****公司管理。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结构。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承租方逾期归还租赁标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3、承租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标的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须按**省、**市有关规范进行,****政府批 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 等),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 方备案并和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装修全程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监管。承租方应当负责装修装饰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等全部费用,并履行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4、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小区的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交纳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 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因使用租赁标的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内,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租赁标的外墙面位置,供承租方作为其单位标识、标牌使用,承租方设置标识、标牌时需按照租赁标的物业管理规定执行,且****管理部门同意批准,并自行向城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一切审批手续。承租方将保证广告牌的使用安全,如不使用该广告牌或退租,承租方将负责外墙面恢复原状。 6、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租赁标的内承租方相关人员需办理的居住人口登记、备案等相关一切手续,不得在租赁标的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存放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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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协助出租方或由出租方组织的安全处、物业公司等部门或单位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7、承租方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8、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 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 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11、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完整公告及《房屋出租合同》等全部附件约定为准。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 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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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承租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记 录;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承租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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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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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中心对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 方应当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看样,并在充分调查的前提下报名参与竞价,放弃看样均视为已全 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租赁标的品质与现状。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 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 出的招租要求,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 切责任和后果,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2.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竞租,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3.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 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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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核:****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6.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50元或 其整数倍)进行报价,标的1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 优先(过程行权)”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正向多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价高者得”原则指: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合格意向承租方(含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户)时,该合格意向 承租方应当通过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报价期内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2 名或2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租赁标的的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户 (优先权人)可以通过报价系统选择跟进(通过网络行使优先权)、加价或放弃;若非优先权人再 行加价,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报价最高 的非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若优先权人报出最高报价或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均放弃加价时,则该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 其余标的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7.本项目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0: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上午10: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120秒钟。 8.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9.成交结果公示: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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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4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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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标书代写 ****营业部,开户账号:35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中心有限公司交易系统https://biz.****.com/#/project”提交报名成 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 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 即可自动匹配到意向承租方的账户。意向承租方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 3.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 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在备注或附言栏内填写汇款识别码(汇款识别码为意向承租方完成第四产 权报名工作后自动生成,意向承租方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意向承租方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 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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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公司****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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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351********8150064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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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租赁标的竞价成交后,承租方的交易保****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中心收到出租方和承租方有效签署的《出租资产移交确认单及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函》和《房屋出租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给承 租方。 2.未成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租赁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租或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交易中 心、出租****交易中心、出租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应无条****交易中心、出租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 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意向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已完****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 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期限截止后意向承租方要求撤回其已交的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的; (7)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8)承租方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房屋出租合同》的; (9)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10)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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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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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 房屋出租合同 |
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不动产权证 |
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下载 |
四、挂牌信息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 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 合条件的意向承租 方 |
网络竞价 |
五、在挂资产明细
| 编号 |
资产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期满时间 |
| DSCQ****145C****537 |
标的5:**县**镇**街办公楼出租 |
1,186.88元/月 |
2026-06-24 |
| DSCQ202********3543 |
标的1:**县梅城镇 **大街102号02商业房产出租 |
11,188.5元/月 |
2026-06-24 |
| DSCQ20260D9D****541 |
标的2:**县梅城镇 南北大街68号1层店面出租 |
8,518元/月 |
2026-06-24 |
| DSCQ20267D****43544 |
标的3:**县梅城镇 **街133号1层店面出租 |
2,545.83元/月 |
2026-06-24 |
| DSCQ202611CF****542 |
标的4:**县坂东镇湖头村办公楼出租 |
1,146.47元/月 |
2026-06-24 |
| 六、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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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林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591-****8016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林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80****95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