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邀请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项目类别:□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集团采购目录确定)。
4. 最高限价: 人民币40万元
5. 采购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事务所,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成立时间十年(含)以上,****机关最近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无停业整顿、注销中、经营异常等情况。在**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标书代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交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人需有为国有企业长期服务的经验,需提交近3年的为国有企业服务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
B.投标人需提供主办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案件至少三件,其中至少一件诉讼标的额超过一千万。
C.主办律师执业8年以上,且无被处罚记录,****公司无利益冲突。
D.同意采用固定费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接受招标人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比法(资格审查+价格+代理方案)。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采购交易
1. 有意愿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登录**海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om/)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手册】。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售价:免费下载。
重要提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在**海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om/)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无需重复注册)具体详见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 线下采购交易
1.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时间)
地点:**市**区马群大道10****科技园1号楼B座四楼。
2. 获取方式:本次采购为邀请谈判采购,接到邀请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未邀请单位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有参与本项目响应资格;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23日14时00分(**时间)。
2. 递交地址(需同时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海发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标服务
√纸质响应文件:指派专人送至 **市**区马群大道10****科技园1号楼 。
备注: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会议形式:□线上开启 √线下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6月23日14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①**海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om/);
②**市**区马群大道10****科技园1号楼B座四楼。
六、确认□ 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被邀请供应商通过“**海发电子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确认。
√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6月22日14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公示时限□ 无需发布公示
√ 发布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八、发布结果公示的媒介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在
√ **海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om/)发布;
□ **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home)发布。
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马群大道10****科技园1号楼
联 系 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25-****6835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8日
附件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釆购活动。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