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煤炭消费减量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对减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国家明确要求**省“十三五”煤炭消费下降5%左右,但省发展改革及能源等部门迟迟未开展部署,还在2017年印发的**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将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目标确定为1.8亿吨,较2015年增加14.7%,严重背离国家要求,导致全省减煤工作十分被动。省发展改革部门直至2018年5月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但面对被动局面,仍放松要求。2018年以来,全省减煤目标年年落空,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上升。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达1.67亿吨,较2015年增加6.6%。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煤炭减量替代政策,强化煤炭消费源头控制,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查审批。
2.研究制定《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见》、《关于打造经济社会****示范区实施方案》,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
3.制定“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风、光、水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四、目标任务
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以来,**市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全市新上涉煤仅国家布局的“先立后改”九华发电二期超超临界煤电1个项目。
2.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经济社会****示范区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打造经济社会****示范区奋力走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路的意见》;对1户列入限制类钢铁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2025年3-9月累计征收差别电费64.51万元。
3.制定《**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围绕**区、**县风光**丰富区域,持续推动光伏、风力发电规模化发展。截至2025年9月,**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257.94万千瓦、占全类型发电装机容量的61.83%。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1719。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