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历史遗留矿山(非砂金)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3.1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以下资质:
(1)勘测、设计应具备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预算编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原招标公告3.2 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现变更为: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及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6-****657
招标人:****
地 址:**省****央街 266 号办公楼三层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138****86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环**路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456-****666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