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医院急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6月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规定的:
1.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2026年6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6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1.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描述,以本公告为准!
三、更正日期:2026年6月18日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一)招标人:****
联系人:段丽霞
联系电话:0931-****687
地址:**市**区**西路118号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陶然
联系电话:199****9983
地址:**市**区**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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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