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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的相关规定,经我局**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体评估后,****医院和****医疗中心评估合格。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将纳入拟签订医**点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
如公众对名单中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市禅**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五楼禅****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股。
联系电话:****8602。
附件:2026年第一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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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附件
2026年第一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
| 序号 | 执业许可证名称 | 营业执照名称/法人单位名称 | 地址 | 申请业务 |
| 1 | ****医院 | ****医院有限公司 | **市禅**张槎街道轻工三路8号内二幢 | 住院、普通门诊 |
| 2 | ****医疗中心 | 瑞禾(**)医疗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市禅**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1#楼 首层大厅 | 住院、普通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