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研究院规划编制的《苍**霞关镇沛垒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06月18日——2026年07月20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1206****人民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传导落实《苍**霞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立的发展目标、空间管控规则及用地布局要求,进一步优化霞关镇沛垒单元旅游度假与产业配套功能布局,特编制《苍**霞关镇沛垒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1.区域位置
本规划区域隶属霞关镇三澳村,为霞关镇沛垒单元。项目毗邻东部沿海,坐拥沙滩、山林等自然生态**,且紧邻**岸1号公路,对外交通顺畅,区位优势显著。
2.土地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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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区域位于沿海山林地带,规划结合三调及现状建设情况,将现状用地分为林地、草地及建设用地,其中林地总用地面积12.5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68.35%,涉及用地有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草地总用地面积2.1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1.47%,涉及用地为其他草地。建设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及现状道路,总用地面积3.7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0.17%。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规划用地类别有商业用地(用地分类代码0901)、工矿用地(用地分类代码1001)、交通运输用地(用地分类代码1208)及公园绿地(用地分类代码1401)。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总面积10.6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8.08%,涉及地块有02-A-03、02-A-05、02-A-06及02-A-07地块,其中02-A-05、02-A-06地块已出让。
2.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0.94公顷,为一类工业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11%,涉及地块为02-A-01地块。
3.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中包含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总用地面积2.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1.09%,其中道路用地面积0.96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08公顷。
4.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4.7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94%,涉及地块为02-A-02地块。
| 表3-1:用地规划构成表 | ||||
| 序号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ha)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68 | 58.08% |
| 2 | 0901 | 商业用地 | 10.68 | 58.08% |
| 3 | 10 | 工矿用地 | 0.94 | 5.11% |
| 4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0.94 | 5.11% |
| 5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2.03 | 11.04% |
| 6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0.95 | 5.17% |
| 7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8 | 5.87% |
| 8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4.74 | 25.77% |
| 9 | 1401 | 公园绿地 | 4.74 | 25.77% |
| 10 | 合计 | 建设用地面积 | 18.39 | 100.00% |
四、道路系统规划
本规划地块周边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等三级道路组成。
1.主干路为海湾路(暂名),该道路连接228国道,已建成通车,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2.次干路为**岸1号公路,为县级公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
3.支路为单元地块间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5-8米。
五、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本规划范围内最高日用水量为0.15万吨/日。
本规划范围内****水厂,沿**岸1号公路规划给水管网,管径为DN300。
2.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本规划范围内的污水通过**岸1号公路上的污水管进行收集,收****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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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雨水工程规划
由**岸1号公路上的排水边沟收集后就近排放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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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力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由110KV沿浦变供应。
5.通信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电信局接入。
6.环卫设施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的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工业垃圾处置实行单独收集、分类存放、独立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
六、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2.抗震规划
民用**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进行抗震设防。
3.消防规划
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当路宽大于或等于60米时,宜双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规划衔接图
4.用地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6.给水工程规划图
7.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8.地块编号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