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坦洲镇永一合兴桥加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坦洲镇永一合兴桥加固工程(第2次) | ||||||||||||||||||||||
| 标段(包)名称 | 坦洲镇永一合兴桥加固工程(第2次) | ||||||||||||||||||||||
| 公示名称 | 坦洲镇永一合兴桥加固工程(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6月8日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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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5148元 |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336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丛赫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A****10057 注册证: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黑223********16735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黑交安B23G01039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鹤大****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一标段/A1。 | ||||||||||||||||||||||
| 拟派项目总工姓名 | 陶晓明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道桥高级工程师,A****10396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B3标段。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营业执照:912********102976R;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23A00890; (3)安全生产许可证:(黑)JZ安许证字[2005]000544。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至**高速公路**(冀蒙界)至**(张承高速)段项目土建工程L3标段; 2.**至**国家高速公路卧里屯至白家窑段工程项目A1标段; 3.京哈高速拉林河(吉黑省界)至**段改扩建工程A2标段; 4.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A10; 5.**至**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标段; 6.铁科高速****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B2。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8120元 |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336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谭京辉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公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A080********001158 注册证: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湘143********04075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湘交安B10G07318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省临长高速公路土建工程08合同段; 2.**省**至**高速公路(湘西段)土建工程第35合同段; 3.**省**至**高速公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第13合同段; 4.**省**归阳至**蓬塘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2标段。 | ||||||||||||||||||||||
| 拟派项目总工姓名 | 陈武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公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A081********000496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省**至**(归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C1合同段。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营业执照:914********763763N;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26776; (3)安全生产许可证:(湘)JZ安许证字[2008]00005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省**县白仓至新**清江桥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合同段; 2.**省靖州至**(湘黔界)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3.**省**至**高速公路土建第8合同段。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8900元 |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90分或以上 ; 质量等级: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336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蔡**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交通土建工程高级工程师,202****200278 注册证: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00889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陕交安B19G05590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市城市化道路改造工程。 | ||||||||||||||||||||||
| 拟派项目总工姓名 | 袁星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职称证: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G****321819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河惠莞高速公路****至****段土建工程。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营业执照:916********522345A;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61A00282; (3)安全生产许可证:(陕)JZ安许证字[2005]00007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1.****至**下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2.**新机场至**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主体工程施工ZT7标段; 3.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B6标段; 4.**至**高速公**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6合同段; 5.**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项目(**及深汕**区路段)。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坦洲****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丹蓉 | 联系电话 | 0760-****856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207卡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艳霞、李冲、吴泳娟 | 联系电话 | 0760-****2027、130****1562、151****2144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60-****6815 | ||||||||||||||||||||
| 联系地址 | **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8日17:3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 6月22日17:3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信用等级:
2.被否决投标人相关情况:无。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