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环审〔2026〕25号
关于******公司《废酸**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地址:**市**县易俗河**鸥**侧芸香路东侧,法人代表:赵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1MA7CYPH37W)于2026年5月21日提交的《关于环评审批的申请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报批由**中璟****公司编制的《******公司废酸**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等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市**县天易经开区**路22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废酸**化利用项目。本项目通过调整厂区现有布局新增废酸预处理区及废酸处理氧化反应车间,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主原辅料为:现有项目自产废酸洗液、液氧、亚硝酸钠、31%盐酸;主要生产设备为:板框压滤机、PP液下耐酸泵、废酸储存罐、废酸中转罐、预吸收釜、聚合反应釜、混流反应器、加药溶解罐、成品储存罐、衬氟泵等;主要工艺流程为:板框压滤、预吸收反应、氧化聚合、入罐储存。项目建成后综合利用现有项目废酸洗液5000吨/年,生产聚合氯化铁水处理剂5600吨/年(折纯Fe3+含量约465吨),不接收外来企业废酸。
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及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管理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实行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全面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精准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污染影响,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项目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氯化氢)及反应釜产生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分别由密闭直连管道一并引入现有碱液喷淋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氮氧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设备清洗****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项目板框压滤渣、废滤布、亚硝酸钠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根据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339吨/年;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39吨/年、氮氧化物1.353吨/年。
四、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营期严格依法按证排污。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县****执法大队负责。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你公司如对本批复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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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