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防设施运维护管理,保障馆舍建筑、馆藏文物、来访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管理部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我馆现就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县金秀**安路6号。
3.服务期限:1年,服务周期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当日起计算。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报价。
5.服务范围:馆内全部消防设施设备常态化巡检维保,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水泵、稳压设备及管网、消防控制室等全套设备;本馆消防系统配套联动环境监控系统同步纳入维保服务。
二、技术及服务标准要求
1.维保作业严格遵照国家现行消防设施运维、检测标准执行,按周期开展设备功能检测,按期出具规范书面维保报告书提交采购人存档。
2.月度巡检:每月对全部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检,同步填写、提交《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3.年度全面检测:每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深度全面检测,出具完整正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4.故障应急处置:服务期内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报修通知后1.5小时内抵达现场排查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障消防设施持续正常投用;维修更换产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可代为采购。
5.质量责任:供应商须保障维保后所有消防设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设备运行状态达标;因维保操作不合规、维保质量不达标引发安全事故、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供应商独立承担。
6.现场管理:维保作业****博物馆内部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现场作业相关管理制度。
三、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管理部令第7号)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名,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名;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不少于2名;
5. 建立完善、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资质佐证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
1. 报价文件须列明各消防设备分项维保单价及项目总价,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中选法。
2. 报价文件须整体密封封装,封套加盖骑缝公章;文件封面清晰标注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完整单位名称。
3. 递交文件出现逾期送达、未密封、材料格式不符合公告要求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拒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26日17:00(**时间)。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盘威。
联系电话:0772-****197。
单位地址:**县金秀**安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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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