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厅过渡期**生态修复方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采石场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开展技术评审工作,方案经修改完善并复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二、矿山基本信息
1. 采矿权人:****采石场
2. 矿山名称:镇**五德龙塘大锡厂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 采矿许可证号:C530********071****2696
4.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5.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 **面积:0.08111 km2,生产规模:60万吨/年
7. 方案编制单位:**万蓝****公司
8. 评审组织单位:****
9. 评审时间:2026年5月15日;专家复核通过时间:2026 年6月11日。
三、方案主要内容概要
1. 现状调查:查明**采场、排土场、工业广场、道路等土地损毁范围、损毁类型、地质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现状;
2. 修复目标:落实边开采边修复,完成采场削坡整形、危岩清理、表土剥离留存、覆土复绿、截排水、拦挡工程,消除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恢复区域植被与土地功能;
3. 工程部署:分开采期同步修复、闭坑集中修复、后期管护三期实施,配套监测措施;
4. 投资与资金保障:方案测算生态修复静态总投资269.60万元,采矿权人承诺按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足额缴存**生态修复费,专款专用;
5. 管护安排:矿山闭坑后持续管护3年,确保植被稳定成活。
专家组综合意见:本方案编制依据齐全,现状调查详实,修复工程布局合理,资金测算规范,符合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规范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四、公示有关事项
1.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 公示载体:****政府官方网站
3. 查阅材料:《****采石场镇**五德龙塘大锡厂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专家组评审意见书》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
4. 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方案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实名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1)单位提出异议: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相关佐证材料;
(2)个人提出异议: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联系方式与住址的书面异议材料;
(3)逾期、匿名、无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联系人:申彬你
联系电话:173****7396
通讯地址:镇**南广路40号(****生态修复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方案备案,督促采矿权人足额缴存生态修复费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生态修复各项工程。
****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