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高效热防护材料及制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固投部分二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高效热防护材料及制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固投部分二期)(**部分) | **市**市金鹅街道界牌东路188号 | **** | ****公司 | 新增一条玻璃纤维预制体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玻璃纤维预制体36.5万平方米/年 | 一、施工期 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市****公司****处理厂处理。 (2)废气:加强厂房通风,混料粉尘、精开松、振动给棉粉尘、梳理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措施。 (4)固废: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边角料、除尘灰、****回收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油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1.****审批局《**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6-511028-99-01-625033】FGQB-0817号)同意备案。 2.****规划局明确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